2020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每日一練(7月1日),新東方職上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供考生們參考。 更多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試題,請關注新東方職上網。
1.
2014年2月2日,孫某在某餐廳用餐時丟失了自己的婚戒,被服務員陳某拾得。2月20日,程某以5000元從陳某手中購得該戒指,并將戒指送給女友王某做訂婚禮物。2月25日,孫某發(fā)現并有證據證明王某戴的戒指就是自己丟失的戒指。根據《物權法》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程某取得了該戒指的所有權
B.王某并不當然取得該戒指的所有權
C.2014年2月25日,該戒指的所有權人仍是孫某
D.孫某應該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請求王某返還戒指
【答案】 A
【解析】
(1)選項A:善意取得制度適用于委托物,而本題中的戒指是遺失物,即脫手物,所以程某并未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該戒指的所有權;(2)選項BCD:當轉 讓人將所拾得的遺失物轉讓給善意第三人時,真權利人擁有選擇權,或者放棄遺失物所有權向轉讓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 讓人請求返還原物。本題中,孫某最遲應在2016年2月25日前請求王某返還戒指,故選項D正確;如果孫某依法請求王某返還時,王某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 權,故選項B正確;2014年2月25日,孫某并未表示放棄遺失物所有權,故孫某仍為戒指的所有權人,選項C正確。
2.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不動產物權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B.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
C.在最高額抵押中,當事人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2年后有權請求確定債權
D.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1年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答案】 D
【解析】
選項D: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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