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文件可由談判小組制定,也可由采購人制定。競爭性談判文件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制定的,應由談判小組確認。談判文件的制定應符合以下要求( )。
- A
談判文件應當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采購人的實際需求制定,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原則,不得提高經(jīng)費預算和資產(chǎn)配置等采購標準
- B
談判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供應商名稱或者特定貨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服務等條件
- C
談判文件應當明確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預算、采購需求、采購程序、價格構成、響應文件編制、評審標準等
- D
談判文件在談判過程中可能會有實質性變動,談判文件應當明確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僅限于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
- E
談判文件要求或者標明供應商名稱或者特定貨物的品牌,含有指向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服務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