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甲公司購進一臺需要安裝 的A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 備價款為950萬元,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161.5萬元,款項已通過銀行存款支付。安裝A 設備時,甲公司領用原材料一批,該批原材料 成本為36萬元,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6.12 萬元,公允價值為40萬元(不含增值稅)。支 付安裝人員工資14萬元。2014年12月30日, A設備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A設備預計使用 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5%,甲公司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甲公司2015年度 對A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額為( )萬元。
- A
200
- B
464.6
- C
400
- D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