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萬元,雙方簽訂的借款協(xié)議中顯示:借款本金1000萬元;借期1年;借款利率30%;逾期還款的,按30%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IOO萬元。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僅償還300萬元利息,本金至今未還。乙公司經(jīng)催告無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有關當事人的主張中,能夠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 A
甲公司請求返還超過24%利率部分的利息60萬元
- B
乙公司請求返還本金并按30qo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C
乙公司請求返還本金并按24%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D
乙公司請求返還本金并接24%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支付違約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