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某汽車修理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納稅期限內發(fā)生下列業(yè)務:(1)實現(xiàn)收入20萬元(不合稅);(2)購進各種零部件1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款11.7萬元;(3)購進機器設備兩臺,價值分別為2.5萬元、2萬元(有符合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4)因倉庫著火,損失零部件5萬元(均為本期購進);(5)支付1人工資3萬元,獎金0.6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依據稅法原理計算該廠本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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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購進各種零部件,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款符合規(guī)定,其進項稅金允許抵扣。

  (2)購進機器設備兩臺,屬固定資產,其進項稅金不得抵扣。

  (3)倉庫著火,損失零部件屬于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金不得抵扣。

  (4)工人工資、獎金屬于員工為本單位提供的勞務,不征增值稅。

  (5)銷項稅額=20×17%=3.4(萬元)

  (6)進項稅額=1.7(萬元)

  (7)應繳納的增值稅=3.4-1.7=1.7(萬元)

多做幾道

  簡述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期限。

簡述保護關稅政策的主要內容。

優(yōu)惠關稅

復合關稅

  名詞解釋: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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