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某雜志社編輯,2008年5月取得收入如下:(1)工資4000元,獎金800元,“五一”過節(jié)費1000元;(2)在某文學雜志上發(fā)表一篇小說,獲得稿酬5000元;(3)擔任其他雜志評審工作,獲得評審費1000元;該編輯的上述收入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已經(jīng)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問題:根據(jù)以上資料,說明支付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法律依據(jù),并列出計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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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該編輯的各項收入計稅法律依據(jù)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額為工資、獎金、過節(jié)費之和。依據(jù)法律,稅前可以扣2000元費用。應納稅所得額為:(4000+800+1000-2000)=3800(元)

  3800元應稅所得需同時適用5%、10%、15%三個等級稅蠱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3800×15%-125

  (2)稿酬收入稅前扣除標準按照每次收入額是否超過4000元來確定。如果一次取得收入超過4000元的,扣徐20%的費用后適用20%的稅率計稅,然后,再減征稅額的30%。

  應稅所得=5000-5000×20%=4000(元)

  應納稅額=4000×20%-(4000×20%)×30%=(4000×20%)(1-30%)

  (3)評審費在性質(zhì)上屬于勞務報酬收入。其稅前扣除標準按照每次收入額是否超過4000元確定。若一次取得的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扣除800元的費用后適用20%稅率計稅。其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800=200(元)應納稅額=(1000-800)×20%=40(元)

多做幾道

  簡述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期限。

簡述保護關稅政策的主要內(nèi)容。

優(yōu)惠關稅

復合關稅

  名詞解釋: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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