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伍為慣常居所地在甲國的公民,張成為慣常居所地在乙國的公民。甲國不是《伯爾尼公約》締約國,乙國和中國是該公約的締約國。李伍的文章在乙國首次發(fā)表,張成的文章還未發(fā)表。(1)李伍的文章在中國享有國民待遇嗎?(2)張成的文章在中國會享有哪些著作權?
簡述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解決的主要方式。
簡述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
試論述我國對外國法院民商事訴訟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簡述各國立法實踐中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理由。
簡述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解決爭端所適用的法律。
李伍為慣常居所地在甲國的公民,張成為慣常居所地在乙國的公民。甲國不是《伯爾尼公約》締約國,乙國和中國是該公約的締約國。李伍的文章在乙國首次發(fā)表,張成的文章還未發(fā)表。(1)李伍的文章在中國享有國民待遇嗎?(2)張成的文章在中國會享有哪些著作權?
答:(1)李伍的文章在中國享有國民待遇。《伯爾尼公約》規(guī)定了國民待遇原則,即就享受該公約保護的作品而言,作者在作品起源國以外的其他成員國中享有該國法律現(xiàn)在給予和夸后可能給予其國民的權利。只要作品的作者是成員國國民,或非成員國國民的作品在成員國首次發(fā)表,該成員國即為作品起源國。(2)根據(jù)《伯爾尼公約》,文學藝術作品的作者享有經(jīng)濟權利和精神權利。作者的經(jīng)濟權利包括復制權、翻譯權、公開表演權、廣播權、朗誦權、改編權,錄制權、電影權、追續(xù)權。作者的精神權利,指作者享有表明作品的作者身份的權利,并有權反對對其作品的任何有損其聲譽的歪曲、割裂或其他更改或其他損害行為。
多做幾道
簡述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解決的主要方式。
簡述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
試論述我國對外國法院民商事訴訟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簡述各國立法實踐中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理由。
簡述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解決爭端所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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