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達成合并協(xié)議,約定甲公司以固定資產作為合并對價,取得乙公司80%的股權,能夠對己公司實施控制。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為1680萬元,至交易當日已計提折舊320萬元,已提取減值準備80萬元,公允價值為1100萬元;當日,乙公司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1200萬元,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1300萬元。為進行企業(yè)合并,甲公司另支付審計費等費用共計15萬元。假定交易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無關聯(lián)方關系,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因素,甲公司取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為()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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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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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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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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