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張某與李某合著一本書,共取得稿酬20000元。其中張某分得12000元,李某分得8000元。兩人分別計算各自的應繳所得稅額如下:張某:12000×(1-20%)×20%=1920(元),李某:(8000-800)×20%-600=840(元)。問題:兩人的計算是否正確,請說明理由。若不正確,請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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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的計算都不正確。因為,一次稿酬在4000元以下的,可扣除800元;稿酬在4000元以上的,可扣除20%,然后適用20%的稅率,再減征30%。張某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為:12000×(1-20%)×20%×(1-30%)=1344(元)

  李某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為:8000×(1-20%)×20%×(1-30%)=896(元)

多做幾道

  簡述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期限。

簡述保護關稅政策的主要內容。

優(yōu)惠關稅

復合關稅

  名詞解釋: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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