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4月真題)中益達是一家設在北京的外貿公司,美麗美是一家設在美國舊金山的貿易公司。兩公司于2008年7月簽訂了買賣家具的合同,CIF舊金山,裝運港天津,2008年10月交貨,8月底前買方經由開證行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至2008年11月底。開證行及時開出信用證。但因金融危機,買賣雙方均出現(xiàn)財務困難。買方以賣方履約能力不足而宣告合同無效。而賣方隨后則按信用證的要求向開證行提交了相關單據(jù)。開證行按買方指示,以合同已宣告無效為由,拒絕向賣方付款。請問:設該合同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 售合同公約》(1)賣方在什么具體地點交貨?(2)買方可否宣告合同無效?為什么?(3)設買方可以宣告合同無效,開證行可否以此為由對賣方拒付?為什么?(4)設賣方交單合格,買方財務困難會對誰產生影響?為什么?
簡述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解決的主要方式。
簡述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
試論述我國對外國法院民商事訴訟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簡述各國立法實踐中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理由。
簡述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解決爭端所適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