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中國在用盡當?shù)鼐葷瓌t中關于行政復議程序的規(guī)定。
簡述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解決的主要方式。
簡述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
試論述我國對外國法院民商事訴訟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簡述各國立法實踐中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理由。
簡述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解決爭端所適用的法律。
簡述中國在用盡當?shù)鼐葷瓌t中關于行政復議程序的規(guī)定。
正確答案:(1)如果締約方投資者把爭議提交復議程序3個月后,爭議仍然存在,那么投資者可以把爭議提交仲裁。
(2)如果投資者已經(jīng)將爭端訴諸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則不能適用國際仲裁機制,除非投資者根據(jù)中國法律撤回訴訟請求。
(3)訴諸東道國法院還是提交國際仲裁由外國投資者自行決定,但一旦對這兩種程序之一作出的選擇應當是終局的。但是,已將爭議提交國內(nèi)法院的投資者,如果在法院對爭議事項作出判決前根據(jù)東道國法律撤訴的,仍然可以將爭端提交國際仲裁。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爭議一方的締約國應同意將其與締約另一方投資者之間的爭議提交國際仲裁。
教材章節(jié)/頁面:11-272
多做幾道
簡述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解決的主要方式。
簡述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的特點。
試論述我國對外國法院民商事訴訟判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
簡述各國立法實踐中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理由。
簡述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解決爭端所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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