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作為對物的抗辯事由是()
- A
空頭支票
- B
持票人以欺詐手段取得票據
- C
持票人的前手不履行約定義務
- D
票據未到期
可作為對物的抗辯事由是()
空頭支票
持票人以欺詐手段取得票據
持票人的前手不履行約定義務
票據未到期
多做幾道
一張由某商店在某市太平區(qū)簽發(fā),收款人為某食品公司,付款人為某城市商業(yè)銀行的支票遺失。受理公示催告申請的法院是()
該商業(yè)銀行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該食品公司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該商店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某市太平區(qū)基層人民法院
持票人乙遺失一張出票人為甲收款人為乙付款人為丙銀行的支票。受理公示催告申請的法院是()
甲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乙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丙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由失票人在甲、乙、丙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中選擇確定
屬于票據法上票據喪失的是()
拋棄票據
轉讓票據
票據被盜
票據過期
票據公示催告的期間()
不得超過30日
不得超過60日
不得少于30日
不得少于60日
票據公示催告的期間由()
申請人決定
付款人決定
人民法院依法決定
票據到期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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