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甲乙雙方串通簽訂買賣合同,從A銀行貸款900萬從事房地產投資,A銀行要求他們擔保,于是他們欺騙丙說是為了購買原材料而貸款,于是丙作為保證人提供T保證。后因房價暴跌,債務人甲、乙無法還款.導致A銀行損失900萬元。于是A銀行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 栴}:(1)甲、乙烈方與A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丙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3)倘若丙知道兩人貸款炒房.但礙于情面而提供擔保,丙應承擔怎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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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無效。因為貸款炒房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我國《商業(yè)銀行法》第43條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所以合同無效。

  (2)丙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因為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作為從合同也無效。丙被騙取擔保.自身無過錯.所以不承擔責任。

  (3)若丙知曉甲、乙兩人貸款炒房,則丙應承擔一部分責任,保證人最多承擔甲、乙不能清償債務邵分的1/3.即300萬元。

多做幾道

  試述期貨交易的主要特征。

  簡述期貨交易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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