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購入乙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發(fā)行的面值為2000萬元、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6%、每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次年年初支付利息的債券,并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實際支付購買價款2038萬元(包括債券利息120萬元,交易稅費20萬元),購入債券時實際利率為7%;2015年1月10日,甲公司收到購買價款中包含的乙公司債券利息120萬元。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應(yīng)確認(rèn)投資收益為()萬元。
- A
132.86
- B
134.26
- C
138.18
- D
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