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論非金錢債務中不適用繼續(xù)履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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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1)不能履行。(1分)合同義務如果在法律上或事實上陷入履行不能,可免于繼續(xù)履行,承擔其它種類違約責任形式。(3分)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1分)有些債務的標的在性質上不適宜強制履行。主要是以債務人的行為作為給付標的。由于給付標的具有人身屬性,如果強制義務人履行將有損人格尊嚴,又不可能由他人代為履行,因此一律不得強制繼續(xù)履行。(3分)有些債務的標的雖然可能履行,且在性質上也適宜強制履行,但有可能產(chǎn)生過高的履行費用。因此法律出于經(jīng)濟考慮,不支持守約方繼續(xù)履行的請求,一般僅允許請求損害賠償。(3分)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1分)債權人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繼續(xù)履行,則可能使違約方的責任
形態(tài)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這對于盡快確定法律關系不利,也可能造成合同義務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分)
教材章節(jié)/頁面:10-204

多做幾道

簡述承攬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發(fā)展集團因擴大規(guī)模在B市購置辦公樓一棟,爾后向B市未明家具廠定制一批實木家具,為契臺集團發(fā)展理念,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博雅集團提供海南黃花梨木料3噸供未明家具廠為其專門打制一批實木仿古家具,并具體約定了家具的樣式及教量。隨后,博雅集團向來明集團一次性交付海南黃花梨木料3噸,由于黃花梨木料名貴,該家具廠用一個倉庫專門保管,然而天有不測風云,一日狂風大作,一擊閃電擊中該倉庫外接電線引發(fā)大火,使倉庫付之一炬,倉庫內剩余黃花梨木料無一幸免,眼見交貨期限將至,未明家具廠遂委托紅樓家具廠以相似木料將部分家具補齊,交貨時,博雅集團發(fā)現(xiàn)部分家具材質及樣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未明集團承擔賠償責任,并解除合同。根據(jù)案例,回答下列問題:(1)博雅文化集團與未明家具廠簽訂的合同屬于承攬合同中的哪一種?(2)倉庫內剩余的黃花梨木料被燒毀,該由哪方承擔責任?為什么?(3)未明集團的行為違反了承攬人的哪些義務,應承擔何種責任?

試論述承攬合同的效力。

簡述建設工程合同中分包與轉包的區(qū)別。

試論述建設工程合同的無效及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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