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某商場10月份將100臺彩電售出,每臺價格為2000元,該月進項稅額為20000元,增值稅率為17%。該店本月應繳納增值稅為:l00×2000×17%-20000=14000(元)。問題:該商場有無多計或少計應納稅額的情況?如有,請說明理由并重新計算該商場多計應納稅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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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該商場把彩電售出取得收入時,該收入是含稅收入,即含有增值稅額的收入,計算時應當將收入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具體為:

  (1)l0月該商場應繳納增值稅為:銷項稅額=100×2000÷(1+17%)×17%=129059.83(元)

  進項稅額=20000(元)

  應納增值稅=29059.83-20000=9059.83(元)

  (2)該商場多計稅額=14000-9059.83=4940.17(元)

多做幾道

  簡述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期限。

簡述保護關稅政策的主要內容。

優(yōu)惠關稅

復合關稅

  名詞解釋: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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