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簡述合并管轄含義及其范圍。

掃碼查看暗號,即可獲得解鎖答案!

點擊獲取答案

正確答案:
合并管轄是指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或其他需要并案審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可以在其職責范圍內并案處理:
(1)一人犯數罪的。
(2)共同才已罪的。
(3)共同才已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實施其他犯罪的。
(4)多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的犯罪存在關聯,并案處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的。
教材章節(jié)/頁面:4-106

多做幾道

(上訴)和抗訴是啟動我國第二審程序的兩種方式。

(兩審終審制)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級制度。

論述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區(qū)別。

  上訴和抗訴是啟動第二審程序的兩種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搶劫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量刑畸輕,在處理上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應本著罪刑相適應的原則直接改判;第二種意見,應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三種意見,應維持原判。問題:在上述三種意見中,哪種是正確的,哪種是錯誤的,為什么?

最新試題

該科目易錯題

該題目相似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