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B公司為其1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人員從2010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xù)服務4年,即可自2014年1月1日起根據股價的增長幅度獲得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2011年12月31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因該事項確認余額為200 000元。2012年12月31日每份現金股票增值權公允價值為50元,至2012年年末有20名管理人員離開B公司,B公司估計未來一年中還將有9名管理人員離開;則2012年12月31日“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發(fā)生額為( )元。
- A
66 250
- B
200 000
- C
132 500
- D
266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