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7年年初“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的借方余額為250萬元,“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的貸方余額為100萬元。全年購進貨物、接受勞務共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1051萬元(均通過稅務機關的認證、審核),銷售貨物共收取增值稅銷項稅額4462.5萬元,12月31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和“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的余額均為0,全年無增值稅其他事項。全年公司用銀行存款向稅務機關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310萬元,繳納房產稅、印花稅和車船稅150萬元,繳納企業(yè)所得稅1254萬元,繳納代扣的個人所得稅200萬元。則甲公司20×7年度現(xiàn)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應填列的金額為( )萬元。
- A
4875.5
- B
4975.5
- C
5175.5
- D
5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