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與股權投資有關的資料如下:
(1)2015年度有關資料:
①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1 000萬元從乙公司其他股東處受讓取得該公司30%的有表決權股份,對乙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當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均為40 000萬元。
②2月2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上年度現(xiàn)金股利 500萬元;3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現(xiàn)金股利,存入銀行。
③6月30日甲公司將賬面價值為300萬元的行政管理用設備,以390萬元出售給乙公司,乙公司也作為行政管理用設備,預計尚可使用5年,預計凈殘值為0,直線法折舊。
④乙公司2015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400萬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上升確認其他綜合收益300萬元,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事項。
(2)2016年度有關資料:
①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8 000萬元將持有乙公司股權中的60%出售,剩余股權的公允價值為5200萬元,不再對乙公司具有重大影響,重新將該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②3月28日,乙公司宣告分派上年度現(xiàn)金股利300萬元,4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現(xiàn)金股利,存入銀行。
③6月30日,該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為5000萬元。
④2016年度乙公司發(fā)生凈虧損100萬元;12月31日,該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為3000萬元,甲公司確認股權投資發(fā)生減值?! ?/span>
其他相關資料:
甲公司與乙公司采用的會計期間和會計政策相同;不考慮所得稅等其他因素;金額單位萬元。
要求:
(1)根據(jù)資料(1),計算該股權投資對甲公司2015年利潤總額的影響、2015年末長期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根據(jù)資料(1),寫出與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的會計分錄。
(3)根據(jù)資料(2),計算甲公司2016年1月1日出售股權對當期損益的影響,并寫出出售股權投資的相關會計分錄。
(4)根據(jù)資料(2),計算甲公司2016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確認的減值損失,并寫出計提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