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以前執(zhí)行原行業(yè)會計制度,由于甲公司公開發(fā)行股票、債券,同時因經(jīng)營規(guī)?;蚱髽I(yè)性質變化而成為大中型企業(yè),按照準則規(guī)定應當從2015年1月1日起轉為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保存的會計資料比較齊備,可以通過會計資料追溯計算。該公司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假定已按照新的會計科目進行了新舊科目的轉換。有關資料如下:
(1)對子公司(丙公司)投資的后續(xù)計量由權益法改為成本法。對丙公司的投資2015年年初賬面余額為4500萬元,其中,成本為4000萬元,損益調整為500萬元,未發(fā)生減值。變更日該投資的計稅基礎為其成本4000萬元。
(2)將全部短期投資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后續(xù)計量改為公允價值計量。該短期投資2015年年初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公允價值為1900萬元。變更日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2000萬元。
(3)開發(fā)費用的處理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改為有條件資本化。2015年發(fā)生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開發(fā)費用1200萬元,本年攤銷計入管理費用10萬元,稅法規(guī)定,資本化的開發(fā)費用計稅基礎為其資本化金額的150%,按照稅法攤銷為15萬元。
(4)管理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由10年改為8年,折舊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為雙倍余額遞減法。該管理用固定資產原來每年折舊額為100萬元(與稅法規(guī)定相同),按8年及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2015年計提的折舊額為220萬元。變更日該管理用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與其原賬面價值相同。
(5)用于生產產品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為產量法。甲公司生產用無形資產2015年年初賬面余額為1000萬元,原每年攤銷100萬元(與稅法10年的規(guī)定相同),累計攤銷額為300萬元,未發(fā)生減值;按產量法攤銷,2015年攤銷120萬元。變更日該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與其原賬面價值相同。本年生產的產品已對外銷售。
要求:
根據(jù)上述業(yè)務判斷是否屬于會計政策變更或會計估計變更;屬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如果需要追溯的,編制其2015年采用追溯調整法的會計分錄,如果不需要追溯的,編制其2015年采用未來適用法的相關會計分錄,同時說明是否確認遞延所得稅;屬于會計估計變更的,編制其2015年采用未來適用法的相關會計分錄,同時說明是否確認遞延所得稅。(答案中的金額以萬元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