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I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UIA公司)為上市公司,2015年1月1日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0,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5年8月,DUIA公司接到有關部門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變更為15%。該公司2015年利潤總額為6 000萬元,涉及所得稅會計的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15年1月1日,以2 044.70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fā)行的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國債。該國債票面金額為2 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年實際利率為4%,到期日為2017年12月31日。DUIA公司將該國債作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稅法規(guī)定,國債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稅。
(2)2014年12月15日,DUIA公司購入一項管理用設備,支付購買價款、運輸費、安裝費等共計2 400萬元。12月26日,該設備經(jīng)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DUIA公司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稅法規(guī)定,該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20年。假定DUIA公司購置的設備預計凈殘值和采用的折舊方法符合稅法規(guī)定。
(3)2015年6月20日,DUIA公司因廢水超標排放被環(huán)保部門處以300萬元罰款,罰款已以銀行存款支付。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違反國家法規(guī)所支付的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4)2015年9月12日,DUIA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某股票,支付價款500萬元(假定不考慮交易費用),DUIA公司將該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 000萬元。假定稅法規(guī)定,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出售時一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2015年10月10日,DUIA公司由于為五環(huán)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五環(huán)公司未如期償還借款,而被銀行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審結。DUIA公司預計履行該擔保責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額為2 200萬元。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為其他單位債務提供擔保發(fā)生的損失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6)DUIA公司預計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于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7)DUIA公司計算2015年的應交所得稅是2 012.55萬元,所得稅費用是2 104.55萬元。
(答案單位以萬元列示)
【簡答題】
根據(jù)上述交易或事項,分析和計算持有至到期投資、固定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預計負債在2015年12月31日的計稅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