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法庭審判)程序大致可分為開庭、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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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法庭審判,是指人民法院的審判組織(合議庭或獨任庭)通過開庭的方式,在公訴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調(diào)查核實證據(jù),查清案件事實,充分聽取控辯雙方對證據(jù)、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的意見,依法確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gòu)成犯罪,應(yīng)否受到刑事處罰以及給予何種處罰的訴訟活動。
教材章節(jié)/頁面:14-244

多做幾道

(上訴)和抗訴是啟動我國第二審程序的兩種方式。

(兩審終審制)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級制度。

論述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區(qū)別。

  上訴和抗訴是啟動第二審程序的兩種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搶劫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但量刑畸輕,在處理上存在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應(yīng)本著罪刑相適應(yīng)的原則直接改判;第二種意見,應(yīng)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三種意見,應(yīng)維持原判。問題:在上述三種意見中,哪種是正確的,哪種是錯誤的,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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