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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后,管理人通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為債權人接受的擔保,取回質物、留置物。在質物或者留置物的價值低于被擔保的債權額時,確定其價值的方式是(  )。    

  • A

    以設定質權或留置權時的價值為限

  • B

    以該質物或者留置物當時的市場價值為限

  • C

    以被擔保的債權額計算價值

  • D

    以雙方協(xié)商估算的價格來確定質物或留置物的價值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  )    

  • A

  • B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須在1個月內(nèi)向乙公司提供200臺電視機,總價款100萬元。合同簽訂后,乙公司按約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萬元。甲公司依約分兩批發(fā)運電視機,不料,第一批100臺電視機在運輸過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電視機全部毀損;第二批100臺電視機在運輸過程中被甲公司的債權人丙強行扣押、變賣,最終,乙公司未能收到電視機,欲向甲公司主張定金責任。根據(jù)擔保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甲公司定金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無須承擔定金責任,因為沒有交付電視機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導致的,甲公司沒有過錯

  • B

    甲公司須承擔全部定金責任,因為甲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未將電視機交付給乙公司

  • C

    甲公司只須承擔一半定金責任,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的第一批100臺電視機未能交付,不適用定金罰則

  • D

    甲公司只須承擔一半定金責任,因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臺電視機未能交付,不適用定金罰則

經(jīng)委托人同意轉委托給第三人的委托事務,第三人因此接受委托人的直接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應由第三人對委托人承擔,受托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

  • A

  • B

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不屬于無效格式條款是(  )。

  • A

    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格式條款

  • B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格式條款

  • C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格式條款

  • D

    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格式條款

被代理人甲曾對乙表示已將銷售業(yè)務代理權授予丙,而實際上甲并未授權給丙。丙以甲的名義與乙簽訂貨物買賣合同,則甲應對丙簽訂該合同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  )

  • A

  • B

陳某向王某購買貨物,價款為10萬元,合同簽訂后,陳某向王某支付了2萬元作為定金。交貨期限屆滿后,因為第三方供貨遲延,致使王某只向陳某交付了一半的貨物,陳某因此主張適用定金罰則,要求王某承擔定金責任,王某不同意。下列關于是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 A

    不適用定金罰則,因為是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 B

    適用定金罰則,因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4萬元

  • C

    不適用定金罰則,因為王某已經(jīng)履行了部分債務

  • D

    適用定金罰則,因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承擔定金責任2萬元

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場購買一臺價值為20000元的冰箱,雙方約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月1日由甲先支付6000元并提貨,6月1日再付6000元,其余8000元在7月10前付清。6月1日,甲未按期支付6000元價款。此時,該商場有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費。(  )

  • A

  • B

12﹒甲公司將一套設備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間,經(jīng)詢問確認乙公司無購買意向后,甲公司將該設備賣給丙公司。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 A

    買賣合同無效,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 B

    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 C

    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自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

  • D

    買賣合同有效,租賃合同須經(jīng)丙公司同意后才繼續(xù)有效

   2004年6月,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了一份100萬元的購貨合同。合同約定:2004年7月2日乙公司付貨,2004年7月11日甲公司交付貨款。乙公司如期付貨,但甲公司卻未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貨款。 2004年7月21日乙公司上門催討貨款,甲公司借口貨物質量不合格,拒絕付款。此后,乙公司因為董事會人員調(diào)整 ,沒有再提起甲公司欠款之事。2006年6月11日發(fā)生地震,9月21日乙公司才恢復正常經(jīng)營。2006年10月,乙公司再次提起甲公司欠款問題,準備提起訴訟,乙公司認為雖已超過兩年訴訟時效,但由于地震屬于不可抗力,應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止。經(jīng)了解,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另一債權人丙公司已經(jīng)向人民法院申請甲公司破產(chǎn)的申請,2006年11月2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產(chǎn)。甲公司主要的債權、債務情況如下:①2004年6月21日甲公司以自己價值300萬元的辦公樓作抵押,向工商銀行貸款150萬元,期限3年。②2004年11月1日甲公司又以該辦公樓作抵押,并以丁公司作一般保證人,保證期間6個月,向建設銀行貸款200萬元,期限1年。因甲公司不能清償?shù)狡谫J款,建設銀行已于2006年3月2日向法院起訴,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③丙公司為甲公司清償債務80萬元,但丙公司在2005年5月21日曾欠甲公司債務60萬元,丙公司向清算組提出行使抵銷權,抵銷對甲公司的60萬元債務。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1)乙公司訴訟時效中止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2)工商銀行是否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為什么?(3)丙公司能否行使抵銷權?為什么?(4)建設銀行享有的甲公司抵押財產(chǎn)的債權是多少?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