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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項中,不應計入發(fā)生當期損益的有(   ) 。

  • A

    開發(fā)無形資產時發(fā)生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 B

    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

  • C

    經(jīng)營用固定資產轉為持有待售時其賬面價值小于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金額

  • D

    對聯(lián)營企業(yè)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投資時聯(lián)營企業(yè)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京科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科公司)2014年11月20日從證券市場購入海天公司股票6萬股,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買價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xiàn)金股利0.5元),另支付相關稅費5000元。2014年12月31日,京科公司持有的該股票的市價總額為51萬元。2015年2月10日,海天公司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每股0.1元,2月25日收到,2015年3月20日京科公司將持有的海天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收到價款54萬元已存入銀行。要求:(1)說明京科公司購入海天公司股票支付的相關稅費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并計算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2)說明京科公司處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并計算從購入海天公司股票到處置的整個期間影響投資收益的金額。

盛世至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公司)2010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發(fā)行的債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該債券期限為6年、票面利率為5%,按年計提利息,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為2015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 。盛世公司購入債券的面值為1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1084 . 49萬元,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 。假定盛世公司計算確定的該項債券投資的實際利率為4% 。2010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 。2011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并預計將繼續(xù)下降 。2012年減值因素部分消失,當年末公允價值為940萬元 。2013年1月20日,盛世公司將該債券全部出售,收到款項968萬元存入銀行 。要求:(1)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2)計算2010年年末確認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3)計算2011年年末應該確認的減值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4)計算盛世公司2012年調整B公司債券賬面價值對當期損益或權益的影響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5)計算2013年處置債券的損益 。

京科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科公司)2014年11月20日從證券市場購入海天公司股票6萬股,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買價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xiàn)金股利0 .5元),另支付相關稅費5000元 。2014年12月31日,京科公司持有的該股票的市價總額為51萬元 。2015年2月10日,海天公司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每股0 .1元,2月25日收到,2015年3月20日京科公司將持有的海天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收到價款54萬元已存入銀行 。要求:(1)說明京科公司購入海天公司股票支付的相關稅費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并計算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2)說明京科公司處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并計算從購入海天公司股票到處置的整個期間影響投資收益的金額 。

A公司為非上市公司,按年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有關股票投資業(yè)務如下(所得稅稅率為25%)。 (1)2013年7月10日,購買B公司發(fā)行的股票300萬股,成交價每股為14.8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每股0.2元,另付交易費用10萬元,占B公司表決權資本的5%。 (2)2013年7月20日,收到現(xiàn)金股利。 (3)2013年12月31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15元。 (4)2014年4月3日,B公司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每股0.3元,4月30日,收到現(xiàn)金股利。 (5)2014年12月31日,該股票每股市價為13元,A公司預計股票價格下跌是暫時的。 (6)2015年B公司因違反相關證券法規(guī),受到證券監(jiān)管部門查處,受此影響,預計B公司股票的價格將持續(xù)下跌,2015年12月31日收盤價格為每股市價為6元。 (7)至2016年12月31日,B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場宏觀面好轉,2016年12月31日收盤價格為每股市價為15元。 (8)2017年1月6日,A公司出售B公司全部股票,出售價格為每股市價為18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2萬元。 要求:假定A公司將該金融資產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交易性金融資產,分別按已知資料時間先后順序編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分錄(不需要做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并說明2013年至2016年各年末金融資產的列報金額、影響各年營業(yè)利潤的金額和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計算2017年處置金融資產影響投資收益和營業(yè)利潤的金額。(注:此題僅僅為了對比說明。)

盛世至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公司)2010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發(fā)行的債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該債券期限為6年、票面利率為5%,按年計提利息,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為2015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盛世公司購入債券的面值為1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1084. 49萬元,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假定盛世公司計算確定的該項債券投資的實際利率為4%。2010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020萬元。2011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并預計將繼續(xù)下降。2012年減值因素部分消失,當年末公允價值為940萬元。2013年1月20日,盛世公司將該債券全部出售,收到款項968萬元存入銀行。要求:(1)計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2)計算2010年年末確認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3)計算2011年年末應該確認的減值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4)計算盛世公司2012年調整B公司債券賬面價值對當期損益或權益的影響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5)計算2013年處置債券的損益。

A公司為非上市公司,按年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按年計提利息。有關債券投資業(yè)務如下: (1)2013年1月1日,A公司購入B公司當日發(fā)行的一批5年期債券,面值5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4639.52萬元(含交易費用9.52萬元),票面利率為10%,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歸還本金。A公司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確認時確定的實際利率為12%。 (2)2015年12月31日,有客觀證據(jù)表明B公司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A公司據(jù)此認定B公司的債券發(fā)生了減值,并預期2016年12月31日將收到利息500萬元,但2017年12月31日將僅收到本金3000萬元。 (3)2016年12月31日,有客觀證據(jù)表明B公司財務顯著改善,并預期2017年12月31日將收到利息500萬元,收到本金4000萬元。[(P/F,12%,1)=0.89286;(P/F,12%,2)=0.79719] 要求: (1)編制2013年購買債券時的會計分錄。 (2)計算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減值前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并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3)計算2015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減值準備并編制相應的會計分錄。 (4)計算2016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實際利息并編制會計分錄,并判斷是否轉回已經(jīng)計提的減值準備,如果轉回,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A公司2013年1月1日購入150萬份、B公司當日公開發(fā)行的3年期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該債券每份面值100元,A公司有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實際支付價款為16100萬元,另支付交易費用97.3萬元,票面利率為6%。A公司年末計提利息。[(P/F,3%,3)=0.9151] 要求: (1)判斷2013年1月1日取得投資劃分為金融資產的類別,編制投資時的會計分錄并計算該債券的實際利率。 (2)計算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債券投資的應計利息、實際利息收入、利息調整的攤銷額以及2013年末攤余成本,并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3)假定2014年6月30日,為籌集生產線擴建所需資金,A公司出售債券的50%,將扣除手續(xù)費后的款項9100萬元存入銀行,當日該債券全部公允價值為18300萬元。編制2014年6月30日相關會計分錄。(要求計算出售前的利息收益)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均為產品質量保證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賬面價值為零。甲公司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1)4月1日,甲公司將其一項管理用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由10年改為6年。該無形資產原值為100萬元,至變更當日,已使用2年,且未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對該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攤銷。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應對其管理用無形資產采用直線法按照10年進行攤銷。(2)2014年5月2日,甲公司以15元/股的價格從二級市場上購入乙公司發(fā)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100萬股,并支付交易費用12萬元,甲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14年年末,乙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為14元/股,2015年年末,乙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為20元/股。2015年3月20日,乙公司以每股0.5元宣告分派現(xiàn)金股利,甲公司于5月30日收到該現(xiàn)金股利。稅法規(guī)定,居民企業(yè)之間發(fā)生的股息、紅利免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等于其初始確認金額。(3)其他資料:2015年度,甲公司實現(xiàn)利潤總額8000萬元,發(fā)生廣告費用1500萬元,按照稅法規(guī)定準予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金額為1000萬元,其余可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除所得稅外,不考慮其他稅費及其他因素影響。、根據(jù)資料(1),簡述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原則,計算甲公司2015年應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金額。、根據(jù)上述資料,計算2015年年末各項資產以及費用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計算甲公司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說明哪些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應計入所有者權益。、計算甲公司2015年的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和所得稅費用,并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華天公司系一家非金融類上市公司,在審計華天公司相關金融資產時,審計項目組成員注意到以下事項:(1)華天公司于2014年8月1日購買200萬元的短期公司債券,期限為6個月,年利率6% 。華天公司已在2015年2月1日(債券到期日)全額收回本息 。華天公司在2014年度現(xiàn)金流量表中將該200萬元短期公司債券投資作為現(xiàn)金等價物列示 。(2)2014年末,華天公司通過銀行向某非關聯(lián)公司提供一筆一年期的委托貸款,金額500萬元,年利率為6% 。華天公司于2014年末將其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3)華天公司對應收賬款進行減值測試時,首先根據(jù)應收賬款的年末余額,將應收賬款分為單項金額重大和單項金額不重大兩部分 。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賬款,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單獨測試未發(fā)現(xiàn)減值的應收賬款,不計提壞賬準備;對于單項金額不重大的應收賬款,則根據(jù)信用風險特征劃分不同組合,并對不同組合進行減值測試 。(4)2011年3月華天公司以每股20元的價格購入海運公司10萬股股票,占海運公司總股本的1% 。華天公司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并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由于海運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經(jīng)營虧損,其股票價格從2013年12月31日的每股15元跌至2014年12月31日的每股5元 。2014年12月31日,華天公司將所持海運公司股票2014年度的公允價值變動100萬元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015年初,海運公司因預計2015年度將繼續(xù)虧損申請公司股票停牌 。(5)華天公司于2014年初購入某企業(yè)可上市流通的企業(yè)債券 。因為有明確意圖且有能力將該債券持有至到期,華天公司將其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2014年末,該發(fā)債企業(yè)財務狀況良好,但華天公司預計2015年宏觀經(jīng)濟走勢將對該發(fā)債企業(yè)的生產經(jīng)營產生不利影響 。因此,針對上述持有至到期投資,華天公司對該預期未來事項可能導致的損失于2014年末確認了減值損失 。(6)2014年5月1日,華天公司將其持有的賬面價值為540萬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給丙公司,款項540萬元已于當日收存銀行 。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入賬價值是520萬元,已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計入其他綜合收益20萬元,同時,華天公司與丙公司簽訂協(xié)議,約定于11月1日以當日的收盤價自丙公司購回該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7)2014年6月1日,華天公司將一筆未到期的應收賬款出售給銀行,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實際收到95萬元 。合同規(guī)定采用附追索權方式出售,即銀行在該應收賬款的現(xiàn)金流量無法收回時,銀行可以向華天公司進行追償,華天公司也應承擔任何未來損失 。要求:(1)針對事項(1)、(2),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說明華天公司的會計處理存在哪些不當之處,并提出恰當?shù)奶幚硪庖姡ú豢紤]相關稅費或遞延所得稅的影響) 。(2)針對事項(3)至事項(5),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判斷華天公司有關金融資產減值的做法是否存在不當之處 。如果存在不當之處,簡要提出改進建議 。(3)針對事項(6)、(7),分析、判斷華天公司的金融資產是否應終止確認,并簡要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