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顯示的凈資產(chǎn)為負,財務狀況不斷惡化。有關資產(chǎn):商業(yè)用房一間,賬面價值100萬元;機器設備一套,賬面價值20萬元;銀行存款30萬元;應收乙的賬款30萬元(2013年1月20日到期);應收丙的賬款70萬元(2013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關負債:應付丙的賬款50萬元(2013年3月5日到期);應付丁的賬款180萬元(2013年1月10日到期)。2013年以來,甲公司的資產(chǎn)處理及債權債務清償情況如下:(1)1月20日,丁請求甲公司償還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發(fā)現(xiàn)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將機器設備贈送給了戊。(2)2月3日,甲公司將擁有的商業(yè)用房以60萬元的價格(市場價格為120萬元)轉讓給非關聯(lián)企業(yè)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讓該房產(chǎn),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償還債務,但乙到8月底仍未償還,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抵銷有關的債權債務。(5)4月10日,甲公司與庚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將對丙的20萬元債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庚。1.針對要點(1)和要點(2),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B.丁無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C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己公司無權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D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但己公司有權主張善意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E.丁無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己公司已經(jīng)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2針對要點(3),丁擬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下列有關該代位權訴訟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原告為丁,被告為甲公司,第三人為乙公司B原告為丁,被告為乙公司,第三人為甲公司C原告為甲公司,被告為乙公司,第三人為丁D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乙公司應當直接向丁清償債務E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乙公司仍應向甲公司清償債務,由甲公司再向丁清償債務3針對要點(4),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由于債權額不相等,甲公司的抵銷主張不成立B.甲公司的抵銷主張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債權債務關系在50萬元的范圍內消滅C甲公司的抵銷主張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債權債務關系全部消滅D甲公司提出抵銷主張時,可以根據(jù)情況附加條件E.甲公司提出抵銷主張時,不得附有條件和期限4針對要點(5).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經(jīng)丙同意B.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通知丙C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經(jīng)丁同意D.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E.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丁仍有權提起代位權訴訟,要求丙向其清償20萬元
下列請求權中,應當適用2年訴訟時效期間的是()。
出租人對承租人交付租金的請求權
存款人對銀行的支付存款本息請求權
公司對股東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出賣人向買受人主張價款請求權
(2015年回憶版)債的分類+侵權責任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兩居室住房,經(jīng)丙同意,甲、乙請丁對該兩居室進行簡單裝修。丁找來戊等3名裝修工人進行具體施工。在裝修過程中,戊嫌甲養(yǎng)的一盆綠色植物礙事,遂將其搬到陽臺窗臺上。一日,狂風大作,將該盆綠色植物吹落,砸傷樓下躲避不急的騎車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時,庚的自行車又將路旁停的辛的轎車剮蹭,相關當事人對賠償事項各持已見,發(fā)生糾紛。1根據(jù)民法相關理論,甲、乙與丙之間的租賃法律關系屬于()。A按份之債B法定之債C特定之債D連帶之債E選擇之債2根據(jù)民法相關規(guī)定,庚人身損害所屬的責任形態(tài)為()。A過錯推定責任B過錯責任C無過錯推定責任D補充責任E公平責任3本案中依法應當對庚所受人身損害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A丙B甲C乙D.戊E丁
根據(jù)《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說法正確的有( )。
對存款人要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當事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約定的訴訟時效長于法定訴訟時效期間的,適用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不得在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時,以原告的起訴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訴訟時效抗辯只能在一審期間提出,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2年)建設工程合同+商品房買賣+不動產(chǎn)物權變動+代理(奉題有趣綱內容,供考生參考)房產(chǎn)開發(fā)商甲與建筑施工企業(yè)乙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建筑工程完成時,甲與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構成違約為由起訴乙,要求乙支付違約金300萬元;乙反訴甲,理由是:甲拖延辦理有關開工手續(xù)及工程款撥付,構成違約,要求甲承擔違約金400萬元。案件起訴后,丙以其與乙有房屋買賣合同為由,要求甲、乙為其辦理所購房屋的產(chǎn)權證。法院受理后,認定以下事實:(1)甲、乙合同訂立后,雙方先施工后辦理了有關開工手續(xù),開工1個月后才辦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續(xù)。(2)合同約定,雙方有權各自對外出售作為分配比例額度內的房屋,乙以甲的名義對外銷售房屋;甲、乙在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銷售了各自分配額度內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訴時,購房人的房屋產(chǎn)權的登記手續(xù)均未辦理,出賣人的房屋預售許可證未取得。1關于本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有()。A.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以6:4比例分配房屋違反我國法律,因此合同無效B.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時間是辦理完開工手續(xù)時C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簽訂時成立,在工程款撥付到位時生效D.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屬于要式臺同,如未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則合同不生效E.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有效合同2.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辦理開工手續(xù)的行為。關于甲、乙行為的性質和有關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經(jīng)調整)A行為違法,甲應當承擔行政責任B.行為違法,法院應當判決甲、乙承擔民事責任C.甲、乙各自承擔對外售房的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E.合同無效,建筑應當拆除3本案中,在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乙通過合同銷售房屋給丙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有()。(經(jīng)調整)A房屋銷售行為違反行政法規(guī)定B.房屋銷售合同無效C房屋銷售合同有效D如果丙不知情,則銷售方構成欺詐E如果丙不知情,甲、乙售房行為屬于商業(yè)欺詐,應當雙倍返還合同價款4.就丙購買房屋的合同而言,關于合同主體、房屋所有權以及合同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A如果房屋已經(jīng)升值,則該房屋的所有權歸丙B.應視為甲與丙之間的合同C、應視為乙與丙之間的合同D應視為甲、乙與丙之間的合同E甲、乙應向丙承擔按份責任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共同責任人不分份額地共同向權利人或者受害人承擔的民事責任,稱為()。(2010年)
連帶責任
無過錯責任
直接責任
嚴格責任
(2013年)抵押+合同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耿濤于1986年購買一處房產(chǎn),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1993年.耿濤遷往外地居住,將房屋租賃給其朋友翟繼光,并將房屋所有權證交給翟繼光保管。1999年9月,翟繼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該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向該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翟繼光、耿濤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證件資料。該局經(jīng)過審查,根據(jù)《城市房地產(chǎn)轉讓管理規(guī)定》,于1999年9月向翟繼光核發(fā)了該房產(chǎn)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將原房屋所有權證收回,作廢存檔。2005年,翟繼光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信用社貸款20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2006年,因翟繼光到期未還貸款,信用社起訴翟繼光還款。法院判決翟繼光還款。判決生效后,翟繼光仍未還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請將抵押房屋拍賣。此時,耿濤才知道翟繼光偽造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房屋過戶并將房屋抵押貸款的事實。2006年4月,耿濤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請撤銷核發(fā)給翟繼光的房屋所有權證,該局予以拒絕。耿濤于2006年6月以其沒有與翟繼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認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繼光核發(fā)房屋所有權證的行為違法,并責令其注銷該房屋所有權證。同時,耿濤又對翟繼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其與翟繼光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認定翟繼光與信用社的房屋抵押無效。之后,耿濤向刑事偵查機關舉報。1下列關于本案的法律關系和糾紛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翟繼光與信用社之間的抵押關系屬于行政法律關系B.翟繼光與耿濤之間的房屋糾紛屬于合同糾紛C翟繼光與信用社之間的借貸關系屬于債的法律關系D耿濤與市房屋管理局就變更房屋產(chǎn)權形成的糾紛屬于民事侵權糾紛E耿濤與信用社之間的關系屬于無因管理關系2下列關于本案中偽造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B.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c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屬可撤銷合同D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屬可撤銷合同E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待生效合同3下列關于本案當事人主張、抵押及抵押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耿濤有權向翟繼光主張損害賠償,無權主張貸款抵押無效B抵押無效,耿濤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信用社不享有抵押權C雖然本案抵押存在欺詐,但耿濤也存在過錯,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D物權變動實行公示公信原則,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E由于抵押辦理了登記,而物權的登記不能撤銷,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4.下列關于本案所涉責任承擔及訴訟規(guī)則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若翟繼光因同一行為應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侵權責任,其財產(chǎn)又不足以支付,則應先承擔侵權責任B.本案接受舉報進行刑事偵查的國家機關應當是公安機關C有關機關可以根據(jù)本案的情況決定對翟繼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必須在拘留的24小時內提請批準逮捕D法院應駁回耿濤提起行政訴訟的訴訟請求,理由是耿濤不能同時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只能選擇其中之一E法院應當以耿濤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耿濤的起訴
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氏事義務的資格。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2008年)
被監(jiān)護人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植物人”沒有民事權利能力
享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應有意思能力
未成年人也享有民事權利能力
(2010年,經(jīng)調整)定金合同+違約責任+民事訴訟原告與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簽訂了一份買賣臺同,合同約定:由原告供給被告自行車400輛,單價350元,總計貨款14萬元;被告須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將貨款匯入原告賬戶,款到10日內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為被告代辦托運將貨運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擔貨款4%的違約金;合同訂立后,被告須于5日內向原告交付3萬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發(fā)去傳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復電聲稱:因資金短缺,希望先發(fā)貨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絕。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復函正式表示,自愿放棄已交付的3萬元定金,作為解除合同的代價。原告于同年I1月底起訴,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被告則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1.下列關于本案定金、定金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本案中定金合同于被告交付定金時成立B本案中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違反法律規(guī)定,因此,定金合同不成立C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shù)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本案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不產(chǎn)生定金效力D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shù)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30%。本案定金數(shù)額的約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E本案中定金合同因為當事人不能履行而無效2如果法院判決本案被告對原告承擔民事責任,則法院()。A可以判決被告向原告同時承擔定金責任和違約金責任B只能判決被告向原告承擔定金責任或者違約金責任中的一項責任C可以判決被告承擔超過定金數(shù)額或者違約金數(shù)額部分的損失D.可以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E.應當判決被告承擔締約過失責任3.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本案~審訴訟的管轄法院有()。A乙地中級人民法院B丙地中級人民法院C乙地基層人民法院D丙地基層人民法院E甲地基層人民法院
下列責任中,屬于民法意義上的有限責任的是()。(2011年)
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外承擔的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
舍伙人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合伙債務所承擔的責任
公司出資人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