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
甲醫(yī)院以國產假肢冒充進口假肢,高價賣給乙
甲乙雙方為了在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時避稅,將實際成交價為100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價格寫為60萬元
有婦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約定事成后甲補償乙50萬元
甲父患癌癥急需用錢,乙趁機以低價收購甲收藏的1幅名畫,甲無奈與乙簽訂了買賣合同
甲的兒子未經甲的同意,將甲的IphonE.5以100元的價格轉讓給乙
(2009年,經調整)買賣臺同+定金合同十民事訴訟+訴訟時效原告:五期貿易公司被告:天云農場原告、被告于2005年9月6日簽訂了一份棉花購銷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供應乙級皮棉1000擔,每擔220元,共計22萬元;交貨時間為當年11月;交貨方式為原告自提。合同還約定:原告應向被告交付6萬元定金;如一方違約還需承擔等同于實際損失數額的違約金。合同訂立后,原告立即向被告全額交付了定金。5天后,原告與某紗廠訂立購銷乙級皮棉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紗廠供應乙級皮棉1000擔,每擔300元。如果一方違約,應按價款的20%承擔違約責任。同年9月27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向原告的經辦人打來電話,聲稱由于雨水過多,棉花長勢不好,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數量交貨。原告立即派人赴被告當地了解情況,得知雨水問題并未影響棉花的收成,被告不愿交貨的真正原因是棉花價格不斷上漲,被告已與外市的一家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價格高于被告與原告約定的價格。原告多次要求與被告協商,希望被告能按期交貨,但均遭到被告拒絕。原告為防止被告向他人交付貨物,遂于2005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實際履行,否則被告應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違約金,賠償利潤損失,并為其最擔向紗廠支付6萬元違約金的責任。1.在雙方簽字后的9月7日,棉花購銷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狀態(tài)有()。A.合同還未成立,也未生效B合同已成立,并已經生效c合同已成立,但效力特定D合同已成立,但可撤銷E合同已成立,但還未生效2.根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本案違約金和定金約定的效力、法律適用及相應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合同中定金和違約金的約定全都有效,法院應當判決被告雙倍返還定金井支付違約金B(yǎng)原告只能在違約金和定金中任選一項主張權利c合同中定金的約定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定金數額的上限應當為5.5萬元D合同中定金的約定全部無效E合同中的定金屬于擔保物權,應當適用《物權法》的規(guī)定3.本案中,被告對原告可以提出的抗辯理由有()。A本合同無效,約定定金及違約金的條款均無效B原告向紗廠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是其在訂約時不可預見的C6萬元違約金屬于另一合同關系中的問題,原告不得要求被告為其向紗廠支付6萬元違約金D原告與被告約定的定金數額的上限應為44萬元,超過部分可以抵作預付款E合同束屆履行期限,原告無權請求被告實際履行,也不能追究被告的違約責任4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本案訴訟所涉及的程序及時效問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本案可以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紗廠所在地的基層法院管轄B本案不得采用簡易程序審理C本案如果在2008年1O月10日起訴,則必然超過訴訟時效D本案既可以采用簡易程序審理,也可以采用普通程序審理E本案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fā)生后,可以訂立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解決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顯示的凈資產為負,財務狀況不斷惡化。有關資產:商業(yè)用房一間,賬面價值100萬元;機器設備一套,賬面價值20萬元;銀行存款30萬元;應收乙的賬款30萬元(2013年1月20日到期);應收丙的賬款70萬元(2013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關負債:應付丙的賬款50萬元(2013年3月5日到期);應付丁的賬款180萬元(2013年1月10日到期)。2013年以來,甲公司的資產處理及債權債務清償情況如下:(1)1月20日,丁請求甲公司償還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發(fā)現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將機器設備贈送給了戊。(2)2月3日,甲公司將擁有的商業(yè)用房以60萬元的價格(市場價格為120萬元)轉讓給非關聯企業(yè)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讓該房產,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償還債務,但乙到8月底仍未償還,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抵銷有關的債權債務。(5)4月10日,甲公司與庚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將對丙的20萬元債權以1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庚。1.針對要點(1)和要點(2),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B.丁無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機器設備贈送給戊的行為C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己公司無權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D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但己公司有權主張善意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E.丁無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將商業(yè)用房轉讓給己公司的行為,己公司已經取得該商業(yè)用房的所有權2針對要點(3),丁擬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下列有關該代位權訴訟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原告為丁,被告為甲公司,第三人為乙公司B原告為丁,被告為乙公司,第三人為甲公司C原告為甲公司,被告為乙公司,第三人為丁D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乙公司應當直接向丁清償債務E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乙公司仍應向甲公司清償債務,由甲公司再向丁清償債務3針對要點(4),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由于債權額不相等,甲公司的抵銷主張不成立B.甲公司的抵銷主張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債權債務關系在50萬元的范圍內消滅C甲公司的抵銷主張成立,甲公司和丙的債權債務關系全部消滅D甲公司提出抵銷主張時,可以根據情況附加條件E.甲公司提出抵銷主張時,不得附有條件和期限4針對要點(5).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經丙同意B.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通知丙C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應當經丁同意D.丁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E.甲公司與庚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丁仍有權提起代位權訴訟,要求丙向其清償20萬元
(2015年回憶版)債的分類+侵權責任甲乙系同事,共同合租丙的一套兩居室住房,經丙同意,甲、乙請丁對該兩居室進行簡單裝修。丁找來戊等3名裝修工人進行具體施工。在裝修過程中,戊嫌甲養(yǎng)的一盆綠色植物礙事,遂將其搬到陽臺窗臺上。一日,狂風大作,將該盆綠色植物吹落,砸傷樓下躲避不急的騎車人庚,庚在躲避掉落的植物時,庚的自行車又將路旁停的辛的轎車剮蹭,相關當事人對賠償事項各持已見,發(fā)生糾紛。1根據民法相關理論,甲、乙與丙之間的租賃法律關系屬于()。A按份之債B法定之債C特定之債D連帶之債E選擇之債2根據民法相關規(guī)定,庚人身損害所屬的責任形態(tài)為()。A過錯推定責任B過錯責任C無過錯推定責任D補充責任E公平責任3本案中依法應當對庚所受人身損害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A丙B甲C乙D.戊E丁
(2012年)建設工程合同+商品房買賣+不動產物權變動+代理(奉題有趣綱內容,供考生參考)房產開發(fā)商甲與建筑施工企業(yè)乙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建筑工程完成時,甲與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構成違約為由起訴乙,要求乙支付違約金300萬元;乙反訴甲,理由是:甲拖延辦理有關開工手續(xù)及工程款撥付,構成違約,要求甲承擔違約金400萬元。案件起訴后,丙以其與乙有房屋買賣合同為由,要求甲、乙為其辦理所購房屋的產權證。法院受理后,認定以下事實:(1)甲、乙合同訂立后,雙方先施工后辦理了有關開工手續(xù),開工1個月后才辦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續(xù)。(2)合同約定,雙方有權各自對外出售作為分配比例額度內的房屋,乙以甲的名義對外銷售房屋;甲、乙在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銷售了各自分配額度內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訴時,購房人的房屋產權的登記手續(xù)均未辦理,出賣人的房屋預售許可證未取得。1關于本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有()。A.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以6:4比例分配房屋違反我國法律,因此合同無效B.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時間是辦理完開工手續(xù)時C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簽訂時成立,在工程款撥付到位時生效D.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屬于要式臺同,如未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則合同不生效E.甲與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有效合同2.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辦理開工手續(xù)的行為。關于甲、乙行為的性質和有關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經調整)A行為違法,甲應當承擔行政責任B.行為違法,法院應當判決甲、乙承擔民事責任C.甲、乙各自承擔對外售房的責任D甲、乙承擔連帶責任E.合同無效,建筑應當拆除3本案中,在沒有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乙通過合同銷售房屋給丙產生的法律后果有()。(經調整)A房屋銷售行為違反行政法規(guī)定B.房屋銷售合同無效C房屋銷售合同有效D如果丙不知情,則銷售方構成欺詐E如果丙不知情,甲、乙售房行為屬于商業(yè)欺詐,應當雙倍返還合同價款4.就丙購買房屋的合同而言,關于合同主體、房屋所有權以及合同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有()。A如果房屋已經升值,則該房屋的所有權歸丙B.應視為甲與丙之間的合同C、應視為乙與丙之間的合同D應視為甲、乙與丙之間的合同E甲、乙應向丙承擔按份責任
(2013年)抵押+合同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耿濤于1986年購買一處房產,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1993年.耿濤遷往外地居住,將房屋租賃給其朋友翟繼光,并將房屋所有權證交給翟繼光保管。1999年9月,翟繼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請辦理該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向該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翟繼光、耿濤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有關證件資料。該局經過審查,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guī)定》,于1999年9月向翟繼光核發(fā)了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將原房屋所有權證收回,作廢存檔。2005年,翟繼光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信用社貸款20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2006年,因翟繼光到期未還貸款,信用社起訴翟繼光還款。法院判決翟繼光還款。判決生效后,翟繼光仍未還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請將抵押房屋拍賣。此時,耿濤才知道翟繼光偽造房屋買賣合同、辦理房屋過戶并將房屋抵押貸款的事實。2006年4月,耿濤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請撤銷核發(fā)給翟繼光的房屋所有權證,該局予以拒絕。耿濤于2006年6月以其沒有與翟繼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認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繼光核發(fā)房屋所有權證的行為違法,并責令其注銷該房屋所有權證。同時,耿濤又對翟繼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其與翟繼光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并認定翟繼光與信用社的房屋抵押無效。之后,耿濤向刑事偵查機關舉報。1下列關于本案的法律關系和糾紛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翟繼光與信用社之間的抵押關系屬于行政法律關系B.翟繼光與耿濤之間的房屋糾紛屬于合同糾紛C翟繼光與信用社之間的借貸關系屬于債的法律關系D耿濤與市房屋管理局就變更房屋產權形成的糾紛屬于民事侵權糾紛E耿濤與信用社之間的關系屬于無因管理關系2下列關于本案中偽造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B.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為無效合同c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屬可撤銷合同D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應屬可撤銷合同E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該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待生效合同3下列關于本案當事人主張、抵押及抵押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耿濤有權向翟繼光主張損害賠償,無權主張貸款抵押無效B抵押無效,耿濤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信用社不享有抵押權C雖然本案抵押存在欺詐,但耿濤也存在過錯,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D物權變動實行公示公信原則,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E由于抵押辦理了登記,而物權的登記不能撤銷,故信用社的抵押權有效4.下列關于本案所涉責任承擔及訴訟規(guī)則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若翟繼光因同一行為應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侵權責任,其財產又不足以支付,則應先承擔侵權責任B.本案接受舉報進行刑事偵查的國家機關應當是公安機關C有關機關可以根據本案的情況決定對翟繼光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必須在拘留的24小時內提請批準逮捕D法院應駁回耿濤提起行政訴訟的訴訟請求,理由是耿濤不能同時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只能選擇其中之一E法院應當以耿濤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耿濤的起訴
(2010年,經調整)定金合同+違約責任+民事訴訟原告與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簽訂了一份買賣臺同,合同約定:由原告供給被告自行車400輛,單價350元,總計貨款14萬元;被告須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將貨款匯入原告賬戶,款到10日內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為被告代辦托運將貨運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擔貨款4%的違約金;合同訂立后,被告須于5日內向原告交付3萬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發(fā)去傳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復電聲稱:因資金短缺,希望先發(fā)貨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絕。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復函正式表示,自愿放棄已交付的3萬元定金,作為解除合同的代價。原告于同年I1月底起訴,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被告則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1.下列關于本案定金、定金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本案中定金合同于被告交付定金時成立B本案中約定的定金數額違反法律規(guī)定,因此,定金合同不成立C根據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本案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不產生定金效力D根據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30%。本案定金數額的約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E本案中定金合同因為當事人不能履行而無效2如果法院判決本案被告對原告承擔民事責任,則法院()。A可以判決被告向原告同時承擔定金責任和違約金責任B只能判決被告向原告承擔定金責任或者違約金責任中的一項責任C可以判決被告承擔超過定金數額或者違約金數額部分的損失D.可以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E.應當判決被告承擔締約過失責任3.根據法律規(guī)定,本案~審訴訟的管轄法院有()。A乙地中級人民法院B丙地中級人民法院C乙地基層人民法院D丙地基層人民法院E甲地基層人民法院
(2014年)代位權+民事訴訟2012年3月,原告楊文起訴被告常海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經縣法院判決應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現該公司無力償還,而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常海享有3萬元債權,該公司同意將此款給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該債權。原告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償付3萬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辯稱:被告不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原告出示的借條系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任經理時所做的財務手續(xù)。即使此借條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權,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資18642元,集資款15000元,兩相抵銷。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原告6萬元房款屬實,原告曾多次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追要,因公司無力償還,就把被告寫的借條給了原告。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該縣法院曾于2011年12月判決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寫有《借條》,內容是:“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借現金三萬元(30000元),常海2011.7.6”,原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催款,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此借條交給原告,由原告行使該借款債權,另,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被告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工資共計18642元,被告于2011年5月31日曾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交納集資款15000元,以上兩項合計33642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支付。1.下列關于本案的原告起訴是否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條件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借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原告代位行使的債權不屬于到期債權,因此不符合代位權的行使條件B.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本案中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借款債權屬于其自身,因此本案原告起訴不符合代位權的行使條件C.本案原告的起訴不符合代位權行使的條件,因此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借條》給原告的行為屬于債權讓與D原告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已經法院判決,法院可以直接對被告執(zhí)行,原告不需要再提起代位權訴訟E代位權可以不通過訴訟方式行使,依據有關事實即可發(fā)生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2下列關于代位權訴訟中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訴訟地位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法院應當追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案被告B法院可以追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為訴訟第三人C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申請參加率案訴訟,作為訴訟第三人D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如果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則有權提起反訴E.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作為本案訴訟的必要共同被告3下列關于被告常海的訴訟地位及其權利義務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被告常海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抗辯,可以向原告主張B.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參加訴訟的情況下,被告常海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抗辯,不可以向原告主張C.本案被告常海與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屬于共同訴訟人D由于代位權屬于一種債的擔保方式,因此,在本案債的關系中被告常海屬于擔保人E由于抵錆必須通過訴訟裁判確認,因此,被告常海的抵銷抗辯不能成立4根據法律及有關司法解釋,下列關于法院對本案處理的做法中,正確的有()。A法院著采取簡易程序審理,則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B、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起訴C.如果法院判決原告敗訴,原告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應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負擔D原告與被告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因此,原告提起代位權訴訟時應以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起訴E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甲、乙兩公司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臺精密儀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貨,并負責將貨物運至乙公司,己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付清貨款。合同訂立后雙方均未簽字蓋章。7月28日,甲公司與丙運輸公司訂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約定由丙公司將100臺精密儀器運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運了70臺精密儀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接收,并于8月8日將70臺精密儀器的貨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確切證據,隨即通知丙公司暫停運輸其余30臺精密儀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貨,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及時提供了擔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將其余30臺精密儀器運往乙公司,丙公司在運輸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30臺精密儀器全部毀損,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時全部交貨。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1.下列有關甲、乙公司買賣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合同尚未成立.因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B如果甲、乙公司補訂了書面合同,方可認定合同成立C合同自雙方達成口頭協議時即已成立D甲公司發(fā)貨且乙公司接受,可以認定為雙方以其他形式訂立了合同E合同書尚未簽字蓋章,雙方均有權撤銷該合同2有關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行為,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甲公司行使的是同時履行抗辯權B.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辯權C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辯權D甲公司行使的是撤銷權E甲公司隨意中止合同履行,構成違約3.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買賣合同標的物所有權、風險轉移規(guī)則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B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貨物交付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C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D.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E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4.30臺精密儀器毀損后,乙公司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A主張合同未成立,將70臺精密儀器退回并不承擔30臺精密儀器毀損的風險B.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C.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D.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E.同時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2011年)侵權責任制度+民事訴訟陳文、韓耀、顧飛三人合伙開辦了飯香快餐連鎖店.3人共同執(zhí)行合伙事務,陳文負責對外開拓市場業(yè)務,韓耀和顧飛負責店內經營。陳文為了提高市場占有率,排擠競爭對手,在未告知韓耀、顧飛的情況下散布謠言,稱競爭對手聞就香快餐公司(以下簡稱“聞就香公司”)在其食品中使用了地溝油。網民吳石將該條消息張貼到蝴蝶網站上,引來許多網民批評,致使聞就香公司營業(yè)額明顯下降。3月23日,聞就香公司接到為民律師事務所發(fā)來的傳真稱:可以為聞就香公司代理對飯香快餐連鎖店的訴訟,費用3萬元,是否愿意,請在3日內回復。聞就香公司3月25日回復:“可以考慮代理事宜,但費用太高,2萬元可接受,具體情況待我公司開董事會后確定。”4月10日,聞就香公司召開董事會,決定起訴飯香快餐連鎖店。聞就香公司認為,為民律師事務所沒有知名律師,于是委托博法律師事務所王天有律師代理訴訟,并在4月20日與博法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托代理協議。王天有律師代理案件后,于4月30日向飯香快餐連鎖店發(fā)去“律師函”稱:飯香快餐連鎖店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否則將起訴追究其法律責任。飯香快餐連鎖店接函后回復稱:“陳文不是其合伙人和員工?!蓖跆煊新蓭煷藭r獲知,陳文已在3日前退伙。5月3日,聞就香公司派代表與蝴蝶網站交涉,要求即刻刪除有關批評性評論。蝴蝶網站以國家法定假日期間有關工作人員不在為由,沒有立即刪除。5月8日,蝴蝶網站刪除相關批評網頁。5月23日聞就香公司提起對飯香快餐連鎖店的訴訟。1在本察中,陳文散布聞就香公司使用地溝油的行為屬于()。A.陳文的個人行為B飯香快餐連鎖店的侵權行為c侵害他人臆私權的行為D.侵害他人身份權的行為E事實行為2下列關于本案中聞就香公司委托律師代理事項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聞就香公司給為民律師事務所的回復使原要約失效B聞就香公司與為民律師事務所的委托代理關系已經成立C王天有律師發(fā)出“律師函”的行為是代表博法律師事務所的行為,不是代表聞就香公司的行為D王天有律師代理訴訟可以提交委托代理協議以代替授權委托書E.王天有律師的代理行為屬于表見代理3.下列關于本案中網絡侵權行為及相應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網民吳石的行為構成侵權B網民吳石與蝴蝶網站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C.蝴蝶網站延遲刪除侵權網頁的原因屬于不可抗力D蝴蝶網站延遲刪除侵權網頁構成過錯侵權E蝴蝶網站如果于5月3日刪除論壇上的帖子,則不承擔法律責任4.下列關于本案責任歸屬的說法中,正確的有()。A吳石與蝴蝶網站承擔連帶責任B飯香快餐連鎖店承擔侵權責任C.聞就香公司應向為民律師事務所承擔締約過失責任D聞就香公司應向為民律師事務所承擔違約責任E陳文、韓耀、顧飛應承擔共同侵權的民事責任